2005年天津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指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是一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形成规模效益的科技计划。

一、项目意义
   通过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将大批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以及高新技术成果推入到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一大批科技成果大范围、大面积地推广应用和转化。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促进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年度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2005年度天津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工作重点是: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机制和环境建设。要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和推广网络,把一些共性的、跨行业、跨地区影响全局的重大技术成果和共性技术,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用一种好的机制建立起相应的不同类型共性技术的推广中心。2005年拟再建设3-4个天津市科技成果推广中心。在我市已有的5个国家级科技成果推广中心和已批建的6个天津市科技成果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初步形成国家级和市级推广中心两个层次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加速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2005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跨行业、跨地区、影响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和列入国家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三、支持重点领域
   为了充分发挥各类推广中心,推广基地和推广网络的作用,2005年重点支持以下五个技术领域。
1.水资源利用技术领域:重点支持工业节水、农业节水、新技术推广及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技术推广项目。
2.能源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新能源与能源先进技术的推广,以及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新技术推广项目。
3.环保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技术推广项目及环保新产品的推广。
4.现代农业技术领域:重点推广提高粮食品质综合技术项目、农作物、畜禽、水产、林业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以及促进农民增收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5.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推广一批技术成熟、水平高和应用前景广阔的共性技术的项目。

四、申报说明
1.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促进作用;
   (2)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性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3)技术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并在本市已有较大的推广面;
   (4)已通过技术鉴定或评价、行业准入的项目要有相关部门的许可证和批准等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
   (1)《天津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五份;
   (2)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五份(其中原件一份);
   (3)已实施单位出具的应用情况报告,一份;
   (4)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如:各类许可证、准产证及有关必须取得的证书等)一套。
3.申报步骤
   (1)申报单位将其上级主管单位(局级)签署意见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报送受理单位;
   (2)驻津单位直接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报送受理单位。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委成果处 张雪颖
   联系电话:27129588 27116540
5.受理单位、时间
   受理单位: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
   联 系 人:田桂萍
   联系电话:87895889 87891540
   受理截止日期:2005年5月20日